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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前东北地区供热行业面临的严峻形势及对策建议

邱晨琛 2022-9-19 10:56 2125人围观 行业资讯

关于当前东北地区供热行业面临的严峻形势及对策建议国家、省政府各部门领导:目前,东北地区距离2022-2023年采暖期,只有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了,各项供热准备工作已在紧张进行。受煤炭价格大幅上涨、推进“双碳”、减 ...

关于当前东北地区

供热行业面临的严峻形势及对策建议


国家、省政府各部门领导:


目前,东北地区距离2022-2023年采暖期,只有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了,各项供热准备工作已在紧张进行。受煤炭价格大幅上涨、推进“双碳”、减排改造等诸多因素影响,东北地区城市今冬供热面临的形势非常严峻,热企煤炭储备和经营资金缺口很大,如解决得不好,势必影响正常供热,甚至可能造成大面积停热、弃管、设施冻害等公共事件。


为使上述情况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确保供热局势稳定,未雨绸缪,妥善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我们辽、吉、黑三省供热协会应热企强烈要求,自今年7月初开始,对供热行业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进行了为期2个月的调研,现将有关情况及对策建议报告如下:     


一、供热基本情况概述



截止2022年8月末,东北三省总供热面积已达到31.8亿平方米。其中,热电联产供热面积17.29亿平方米,占比为54.37%;区域集中供热面积13.86亿平方米,占比43.58%。其他方式0.65亿平方米,占比2.04%。其中,居民供热占总供热面积65%左右,采暖期长达151天-213天。


从本次调研情况看,东北三省多数供热企业处于亏损状态。一方面煤炭等原材料的大幅上涨,所需资金及采购环节存在严重问题,致使燃煤储备面临巨大缺口,另一方面,环保减排力度的加大,供热设施改造及运行成本增加,更加剧了经营状况的恶化,部分热企资金链已呈断裂状态或在断裂边缘,如不抓紧解决,发生弃供或中途停供问题在所难免,如发生这类问题,势必对市民生活、社会稳定及经济建设造成严重影响。此外,随着和谐社会建设的推进和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政府及百姓对供热服务质量要求也进一步提高,“舒适供热”压力增大与供热经营状况恶化的矛盾凸显,不合法、非理性投诉也明显增加,进而增加了供热不稳定因素,对社会稳定大局也会带来负面影响。


二、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



1、以市场“零采”为主的中小型区域锅炉房供热的企业,现普遍存在无法纳入长协供煤问题。同时,煤热联动调价机制没有得到执行,热企亏损严重。


去年以来,面对煤炭价格大幅上涨的严重冲击,以烧煤炭为主的供热企业,因亏损经营,目前已经到了无力贷款,无力购买煤炭,陷入极其被动困难的局面。东北三省目前情况(2022年8月前统计):吉林省,10个地市级城市十家龙头供热企业,2019年平均市场煤炭采购价格为720元/吨(按折合热值5000kcal/kg计算);2021年7月平均为860元/吨;到了2022年7月已涨到1200元/吨。早已超过国家规定的煤炭价格上涨10%供热价格联动机制。黑龙江省,目前市场煤炭采购价格约为1000-1200元/吨之间。按目前市场最低价格比较,较2021年上涨607.75元,较2015年热费定价时上涨792.24元/吨。辽宁省,同样煤源紧张,储煤进展不顺利。2020年平均为650元/吨;2021年平均为950元/吨;2022年涨到平均为1200元/吨。


同时,供热成本中仅煤炭价格成本的增长,就已经高出现行热价(仅以吉林省长春市为例:仅煤炭成本已达34元/㎡,供热成本约为38元/㎡,而现行热费价格平均为30/㎡),东北三省供热成本“倒挂”现象严重。


2、热电厂对下游供热企业“转移亏损”,造成供热企业成本增加或供热量有缺口。


以热电厂为主的“热源企业”出售给供热企业的热价连续、连年上涨,而供热企业卖给“热用户”的现行热价却多年不涨(仅以长春市为例,电厂卖给供热企业的价格由27.5元/吉焦,涨到2021年的36元/吉焦,2022年将涨到39元/吉焦),给供热企业造成了十分被动的局面。


与此同时,供热企业对于“热用户”热费的涨价,也只能解决暂时困难,不能解决根本性问题。受疫情影响与冲击,一些经济状况较差的城市和地区,基本已无力通过对“热用户”热价的上涨,以解决供热企业成本上涨等困难和问题。


3、主观“延时供热”或者“提高室温”增加供热成本,个别地方企业补贴落实困难。


几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供热标准”要求,也在不断提高,这就给供热企业带来了极大“成本压力”。以黑龙江省为例,《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的决定》已由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通过。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修改为:“在供热期内,供热单位应当保证居民卧室、起居室(厅)温度全天不低于20℃,其他部位应当符合设计规范标准要求。”据黑龙江省相关专家测算,每提高1℃,将增加供热成本2.7元/㎡。


国家供热协会提出的倡议:冬季供热不超过21℃,夏季制冷不低于26℃,在东北地区无法实施。


另外,受疫情影响,三省中、小业户倒闭所致,三省供热报停用热户已高达25%左右,供热企业经营雪上加霜。


地沟、楼道管网产权不归供热企业所有(吉林省),但“维、改、修”费用却由企业承担。


同时,无条件接管政府移交的弃管、弃供小锅炉房需投入改造维修资金(2021-2022年采暖期东北三省各地市民营企业弃热弃管不断出现)。


虽然国家近年来实施了“暖房子”工程(吉林省),但是,供热标准的大幅提高,早已“吃掉了”国家政策给供热企业带来的“红利”。


4、供热行业亟待有新的“清洁能源”和新的“供热采暖方式”的替代,但是,这需要“时间和大规模产业资金的投入”以及国家新的产业政策与规划的出台。现有几种“清洁能源”供热模式,特别需要地方政府给予补贴,无补贴支撑,热企难以进行商业化运行。且这并不能解决当前供热行业,所面临的“今天和明天”窘迫的现实问题与“危机”。


5、2020年12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文件取消供热行业管网建设费,致使供热企业大幅度抽减企业流动资金,大幅度减少了预期收益,造成企业资金紧张,致使企业热源建设和管网建设费用无法回收,进而导致热源建设无资金支撑,银行不给贷款的恶性循环之中。


根据相关财务制度,供热企业对于收取的“入网费”是分10年或15年摊销的,这样就造成了供热企业账面没有亏损,而实际已经亏损的情况。


东北三省供热企业因无力投资“热源、管网建设及改造”的同时,供热管网陈旧老化,又急需更新改造。据2020年末统计数据显示:东北三省供热管网15年以上急更新改造管网约占总量30%左右。供热行业已无财力维护、维修当前已经“超期服役”的供热管网。


东北三省各地市区“龙头”供热企业,为了维护城市快速发展的需求和确保“供热安全”的相关社会责任,根据政府要求,贷款建设的热源调峰锅炉房及供热管网,给供热企业带来较大的债务包袱,还贷压力巨大,而无法卸掉。


同时,近几年来必须完成的减排任务目标等主、客观因素,使得东北三省供热行业加大了对脱硫、脱硝等环保设备的投入,生产运行成本也同时加大,企业压力剧增。


6、采暖期临近,煤炭储备及运输困难和问题日益凸显,建立煤炭及应急煤炭储备绿色通道问题十分紧迫。


三、关于对城市供热进一步加强政策扶持建议



1、建议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发改委、建设部颁布的《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并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尽快研究出应对燃煤价格、热源厂售热价格上涨的,实事求是并可行的对策,建立监督考核机制,以便于地方政府对终端供热价格实施调整,确保“煤热联动”的有效执行或给予相应补贴。


长期以来,煤炭、钢材、运输等物价持续攀涨,尤其是近期煤炭价格的大幅攀升,以及热电厂为主的“热源企业”出售给供热企业的热价连续、连年上涨,是东北三省供热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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