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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看,为什么冬季取暖费要收取基础供热费?

2023-9-14 13:13| 发布者: 小琅| 查看: 196| 评论: 0

摘要: "你在南方的艳阳里大雪纷飞,我在北方的寒夜里四季如春” 南方人眼中的北方人是坐在炕上裹着貂其实不然在暖气的助攻下北方人在室内其实是躺着沙发吃雪糕最近的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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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在南方的艳阳里大雪纷飞,我在北方的寒夜里四季如春”
    南方人眼中的北方人是坐在炕上裹着貂

   其实不然

   在暖气的助攻下

   北方人在室内其实是躺着沙发吃雪糕

最近的一则消息,热搜, 不少市民对于不用供暖也要收取基础供热费提出了质疑。暖气具有难以储存、难以控制、自然流散等特点。由于热的传导性,即使用户停止用热,也会受到其他邻居住户的热传导,并非不用就没有消耗热,从补偿热传导造成的成本角度而言,对所有用户收取年度基础供热费是合理的。有试验表明:只要一栋楼的其他用户都开始供热,不开暖气的房间室内温度也能达到12℃左右。为保护其他缴费供热用户的利益,热力部门要征收基本供热费。收取基础供热费,在全国其他城市也是惯例。

近年来,供热企业不论是通过燃煤、购热、燃气、用电方式供热的,都面临着原料成本上涨的压力。以燃煤企业为例,我市2015年调整的热费价格居民供热定价由28元/平方米降到26元/立方米。当年供热成本监审时,秦皇岛标煤(7000大卡)价格为509-668元/吨,从2020年始,煤炭价格一路上涨,到2022年初秦皇岛港标煤价格约1527元/吨,与2015年煤价相比涨幅近300%,而热费价格确未调整,造成我市供热成本与价格形成倒挂。

供热单位的经营压力日益增大,合理利润空间逐步压缩,供热单位的供热设施主要包括锅炉、换热站、供热管网等,这些固定供热设施设备的投资建设是与其供热面积和在网所有用户热负荷相关联的。即使有部分用户办理了集中供热暂停,供热单位每年投入的用于供热设施运行的维修、维护、人工费用并未因此而减少,固定资产的折旧也仍然发生,并不会像煤炭等燃料费,随着用户的减少而支出递减。鉴于热费价格为政府指导价,在不能调整热费价格的情况下,供热单位无法将此部分成本进行转移,只能使用其自身经营收入来确保供热设施运行的正常开展,而供热面积与企业在设施维护方面的支出成正比,即供热面积越大,投入用于设施运行维护的支出就越高。

2022年颁布实施的《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第二十三条就热用户在集中供热暂停、恢复和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交纳方面做出了立法规定,但未就具体的操作执行程序与费用交纳标准予以明确。《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已由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9月21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 既有建筑室内供热设施已经分户且供热设施保修期已满的用户,要求暂停供热的,应当在供热期开始二十日前告知供热单位。

  已办理暂停供热的用户需要恢复供热的,应当在供热期开始前或者按照供用热合同的约定及时交纳热费。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决定对已办理暂停供热的用户收取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但不得超过按照供热面积交纳热费总额的百分之十五。

根据2022-2023年度供热诉求分析,停供办理是群众反映的供热热点问题之一。为切实化解供热问题,维护热用户和供热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通过制定政策完善、细化立法条款,规范供热主体供用热行为,减少供热矛盾纠纷的发生,市房产局起草了《沈阳市集中供热暂停和恢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使政策制定规范科学合法,市房产局结合供热期的投诉受理开展综合分析研究,归纳问题成因,组织供热企业、行业协会召开座谈会,了解行业企业诉求。同时,通过实地调研和电话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对我国北方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进行工作调研,细致询问了各地的经验做法。在做好工作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市供热管理现状,起草了《沈阳市集中供热暂停和恢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分别组织企业代表、行业协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多次召开论证会,从多层面、多角度对文件提出意见与建议,并与相关政府部门进行了文件会签,逐步修改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

热的传导性,房屋楼板和间墙之间热的传导比较明显,一旦用户办理停供,极易导致相邻用户的室温不达标,如果相邻户为把边户或把山户,则所受影响更大。有研究表明,小区整体能耗与入住率呈线性关系,随着入住率的增加实供面积单耗是逐渐降低的,符合国家低碳环保和经济效率的要求。供热单位只能采取调整供热参数的办法来提高温度,从而增加了供热的成本支出。但有得房屋即使采取调高供热参数的方法也难以温度达标,这极易导致用户间、用户与企业间的矛盾纠纷的发生,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一些房屋温度不达标是因邻近房屋办理停供、房屋位置等客观情况影响,并非供热质量问题。近年来,随着房屋空置增多、冬季人口“候鸟式”迁移等因素影响,这种温度不达标的情况日益突显。经统计,我市2022-2023年度供暖期停供率在25%左右。以浑南区两个新建小区为例,2021-2022年度供暖期均为100%开栓,而2022年供暖期开栓率仅为69%和35%。

外地经验方面。经过我们对北方地区主要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的调研,哈尔滨、长春、西安、天津、呼和浩特、兰州、银川、太原和乌鲁木齐等城市最早于2012年收取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的制度,收取的标准在20%-50%之间,其中长春市收取标准为20%,哈尔滨市收取标准为30%,市民对停供缴费普遍认可与接受。通过收取停供费用也确实缓解了部分因房屋供热停供而导致的热用户间和热用户、企业间的矛盾纠纷的发生。

1.哈尔滨市供热基础费标准为按面积计收热费全额的30%。哈市物价监督管理局与哈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联合出台了哈市按面积计收热费用户的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的相关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本供热期(2013至2014年度)起,哈市热用户申请停止供热,须向供热单位交纳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标准为按面积计收热费全额的30%。另据记者29日从哈市供热办获悉,30日哈市将结束办理停热申请。据介绍,2011年出台的《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和《哈尔滨市城市供热办法》,将停热用户原来交纳的热能损耗补偿费更名为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而去年哈市仍按照热费全额的20%收取热能损耗补偿费,但国家规定“基本热价可以按照总热价30%-60%的标准确定”,通过对哈市供热成本监审结果看,社会平均供热成本中,固定成本占34.27%,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与按热计量收费方式中的基本热价性质基本一致。因此此次出台的政策规定,自本供热期(2013至2014年度)起,热用户申请停止供热,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与供热单位签订停止用热协议。停热用户需向供热单位交纳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标准为按面积计收热费全额的30%,已按原热能损耗补偿费标准办理本供热期停热的用户,可在办理下一个供热期热费时,补交本供热期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的差额部分。

2.长春市供热基础费标准为按照供热面积交纳热费总额的20%。 

吉林省供暖报停规定:

  热用户可以申请停止或者恢复整个供热期用热。办理停止或者恢复用热应当在每年九月三十日前到供热经营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对无法停止或者恢复供热的,供热经营企业应当书面给予答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停止用热:

  (一)非分户供热的;

  (二)新建建筑保修期第一年内的;

  (三)其他可能危害相邻热用户用热安全和室内公共设施安全运行的。

  停止用热的热用户,应当向供热经营企业交纳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收取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3.西安市供热基础费标准为按照供热面积交纳热费总额的30%。物发(2012)265号文规定,居民用户如果整个供暖期都不用热,应在采暖期开始前,由用热人提出报停申请,经供热单位采取隔断处理后,可按总热价的30%收取基本热费。同时,市物发(2011)178号文件规定,居民用热终端销售价格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不高于5.8元,其中包括热力出厂价格每月每平方米5.3元、热交换站到用户的损耗及费用每月每平方米0.5元。按比例收取基本热费时,必须按总热价的30%执行。7月1日开始实施的《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停止用热的用户,应当向供热企业交纳基本热费。

4.呼和浩特停止用热的用户应当向供热单位交纳热费总额30%的供热基础费。呼和浩特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用户需要停止或者恢复用热的,应当在停止或者恢复用热三十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停止用热期限由供用热双方约定。停止用热后,在约定期限内用户不得擅自恢复用热。

  未分户控制的用户提出停止供热的申请经供热单位同意后,应当自行清理供热设施周边障碍物,由供热单位对供热系统进行施工处理。

  停止用热的用户应当向供热单位交纳热费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基本热费。

  办理停热或者恢复供热手续及施工处理时,供热单位不得向用户收取施工材料费及人工费。

5.天津市每个供热期热能损耗补偿费收取标准为以面积计费方式计算的供热采暖费的20%。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2010年2月25日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14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天津市植物保护条例〉等三十二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第六条 暂停用热期间,每个供热期热能损耗补偿费收取标准为以面积计费方式计算的供热采暖费的20%,非居民用热户从2010-2011供热期开始收取,居民用热户从2011-2012供热期开始收取。  

恢复供热前,用热户如有欠费应予以补齐。暂停供热期间,房屋产权发生变更的,新、老用热户需同时到供热单位办理变更手续,如有欠费应予以补齐。  

供热单位在收取热能损耗补偿费时,应开具财税部门统一印制的采暖收费专用票据。 

6.银川市按30%缴纳供热基础费。

7.太原市交纳热费总额30%的供热基础费。

8.乌鲁木齐。乌鲁木齐市供热面积2.42亿平方米,供热企业178家,居民供热价格为22元/平方米,非居民供热价格为22元/平方米,采暖期为10月10日至次年4月10日。2013年《乌鲁木齐市城市热力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停止用热的用户应当向供热单位交纳热费。交纳基本热费的标准为热费的50%。


参考文件:《沈阳市集中供热暂停和恢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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